組織架構 台汽電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關,由股東會依法選任董事會成員,並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等功能性委員會。台汽電董事長由董事會選任,下設總經理一名,由總經理綜理執行公司相關業務,總經理下設二名副總經理襄助總經理執行公司業務,總經理、副總經理下轄八個部室,負責公司相關業務推動。董事會設有稽核室,負責稽核業務,並向董事長及董事會報告。